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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30 滑雪记上个周末跟朋友们一起到北京延庆的石京龙雪场去滑雪,人生中第一次滑雪,激动啊。 尽管是第一次,去之前已经跟有过滑雪经验的同事请教过了,再说我相信滑雪是靠天赋的,所以还是很有信心的。 按照我同事萌萌的经验:撑死胆大的。我在平地上走了几步就是直接上了初级道的缆车,上了最高点后感觉不是很陡,大胆的往下冲~! 刷~~~刷~~~~啪! 。。。。。。 以后慢慢的就滑的很流畅了,渐渐的初级道已经不能满足我对速度的追求,于是我决定开始挑战中级道。虽然缆车的长度与初级道差不多,但是坡度却比初级道大了许多,可是既然上来了就只能往下滑了。 刷~~~啪~。 。。。。。。。。。。。。 虽然这俩天浑身都酸疼,但其实与雪地亲密接触一下真的是感觉很舒服。。 2007/1/26 论:故宫中的星巴克近日,央视英语主播芮成钢在其博客上发出抗议,认为“故宫里的星巴克”是对中国传统的糟蹋,并以个人名义向星巴克总裁发出抗议书,要求星巴克从故宫里搬出去。 新闻链接 要我说,这个芮先生跟许久前社会上的愤青没什么区别! 首先说说为什么故宫里有星巴克,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了,按照星巴克的新任CEO兼总裁吉姆·当诺的说法,是“6年前是在故宫主动邀请下,星巴克才把咖啡店开到故宫里”。好,我们不管这个说法是否真实,既然星巴克能在故宫里开,那他必然是与政府或者某个部门签署了合同的。既然这样,那么这个合同是怎么签的?是否规定了这个星巴克因该怎么装修?签了多久时间?假设合同中没有规定店的装修风格,那么星巴克就是怎么装修都合理,即使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如果说故宫的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签,那问题很简单,以后不再续签就好了嘛;但假设是一次性签10年的合同,那就不应该随便的让人家星巴克离开,至少也是说“希望能够离开”,甚至说给与一定的赔偿都是合理的。既然是合同的契约,不说让来就来,让走就走,中国人不是不讲诚信的。其实我们在这里说星巴克如何如何不是,实际上是说我们的某些人、某些部门的问题:为什么当初让会让人家进来!? 上面我写的是事情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所面临现状,应该怎样选择。搞清楚了这一点再来讨论该不该让故宫里有星巴克,换言之,该不该签这个合同。按我说,不该。我不想去讨论什么咖啡到底算不算洋文化,也不想去争论我们该不该接受外来品,我只是想说,在故宫里开咖啡厅就是很别扭的事,甭管什么原因,就是别扭,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大多数人都反对的事,我们不做就好了。 2007/1/25 读董路的“汉语里最容易读错的10个字”今天,董路在他的BLOG中提到了“汉语里最容易读错的10个字”,读了以后很有感触。然而我这人就喜欢刨根问底。其中董路写到这么一句话: 2,强劲的“劲” jing 四声(同“净”);而不读——强“禁”。[请对此条有异议的朋友认真查阅一下最具权威的词典之后再发表意见,以免贻笑大方] 本来我很“质疑”这一条,后来看到括号中注释的话,我想大概这个准确性是很权威的了。然后我就想,为什么董路要在括号里加上这么一句话呢?想想看,也许是因为有太多、太多、太多的人这么念了,可是我想,这个词也不像扪心自问、或者良莠不齐属于传统的成语,而是一个很独立的词。为什么不干脆就把他念做“jin”呢?有人说你这是放任错不改。可是,我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因为读成“jin”的人绝对是大多数。 其实说这么多,自己都觉得没必要,因为字怎么读,是专家们的事,我们老百姓该怎么读就怎么读,反正,大家都懂。 PS:写这么多,其实并不是说我们的传统文化就可以肆意的串改,只是说有些东西,该与时俱进,改了,也无妨。 黑暗的恐惧今天中午跟同事去公园,讨论了这样一个话题,说人为什么怕黑。同事说是因为原始人就怕黑,以至于到现在人们潜意识就是怕黑。 其实我觉得,人是靠五感来认识这个社会的,而人在黑暗中不仅仅是失去视觉,而是会渐渐的失去五感,任何感觉都没有,这才是最可怕的。 2007/1/16 打印机经过一个多月的调研,昨天昨天终于从中关村抱回了心仪的打印机--HP C6188。这可是我经过了长期的选型比较得出的结论。昨天回家一适用感觉相当不错,很多功能都可以脱离电脑,全中文的一键式菜单,操作相当简便。 HP官方网站的报价是2999元,去村里转了转,基本报价是在2700-2800之间。不过,这么久的调研我可不是白做的,我已经在淘宝上选定了个商家,是HP的直线代理,在电子城的卖场楼上,一般都是导购或者其他商家扎货的,不过价格可就不同了。我直接杀到这个代理这里,最终以2500元拿下。 2007/1/10 建设部·房子·90平米2007年1月9日晚9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上悄然公布了“关于征求《90m2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公布的内容引起业界极度关注。 这是继去年7月13日,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文件出台并明确“90平方米”的概念后,对90平方米住宅的户型解释、小区规划等概念的进一步解释和延伸。 当天晚上各大网站、报纸都竞相发表了自己的评论文章,评论此次意见函的影响。 然而,今天(1月10日)建设部的网站上就写到“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 这可是国家的公告啊,你当是小孩儿过家家?说废就废?是该说知错就改呢?还是该说根本就没有想过就出公告? 究其原因,其实应该追溯到2006年建设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其中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真不知道是哪位专家大人一拍脑子想出来的这么个狗屁标准。 你知道这“90平米”的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么?据悉,因为日本的人均住宅面积是60平米,那咱们大中国总得比小日本强吧?于是就加上了50%,就这么得出了90平米的结论。 你说这叫什么事?!既然是商品房,是商品,为什么我消费者就非得买90平米的房子?有些欧美国家的人可能一辈子都租房子住,但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就是要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除去购买力的因素,谁不想买个大房子?也许有人说,那如果都盖大房子了,那买不起大房子的人怎么办?其实,既然是市场经济,那一切就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开发商盖了房子也是要卖的,他们也不会笨到盖一些没人买的房子。或者角度来想,你国家让我开发商盖90平米的房子,那我盖完了如果消费者不买账怎么办?盖了房子没有人买,你国家是不是要负责呢?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总不能自己打自己脸吧?就只有制定些“补充说明”什么的,找些理由来增大住房面积,只可惜找的理由又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滑稽。 中国的住房问题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就说开发商黑心挣钱什么。解决住房问题是国家一个长久的过程,违背市场规律而做出扬汤止沸的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2007/1/3 满城尽带黄金甲终于有空看了“满城尽带黄金甲”,第一感觉就是“场面宏大”,除此之外,没了。 一直以来,我都是用一种很宽容的态度去看待艺术作品,因为艺术本身就是一个很感性的东西,所谓人各有所爱,不应用自己的观点去片面的衡量。 不过对于这个《满城尽带黄金甲》我真的是无语。 什么是电影?电影就是讲故事,好的电影讲的是一个好故事,让人看过后能有所思,有所感,有所悟;而不好的电影则是看过之后没有什么留下的。但是有人多了,你这观点不对,比说看一些科幻片,恐怖片,看了就是让人图个乐,过个瘾。这样想来,倒也无可厚非,尽管《黄金甲》的故事很简单,但最后大战的场面却绝对是很宏大的,绝对能让观众过足了瘾。 然而当得知这一切的场景都是由真人来演得时候,我相信有很多人都会有跟我同样的想法:天啊,这得花多少钱啊。如果在国外,这种场面通常会用电脑来制作,而在中国则是由真人来演,没办法, 人力成本不同。 常听导演们说,“我拍这个片子是为了XXX”,人家说导演拍片子就是把自己所想的、所以感受的在影片中表现出来。想到这儿,我突然有个想法:他老谋子如果未必做不到用电脑来拍摄,成本也未必比用人拍摄高,之所以拍真人的场景,是因为他想过瘾,想过作皇帝的瘾,看着几千个人为了他跑来跑去的,看着一群“大波妹”被他指使,他就是皇帝! 本打算去苛责如此的铺张浪费的制作,却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那么的无力。如果没有这么大的场面,如果没有那么多的“腕儿”,如果不是他的“年度大作”,那我还会去电影院看么?唉,原来我,我们,已经陷入到了这个电影的怪圈中:一边大骂“大片”的空洞,一边屁颠屁颠的跑去电影院看;一边称赞低成本高水平的“小片”,一边在网上到处搜寻下载的连接。 不过,《黄金甲》也开创了国内电影的一个先例,就是在电影放映完之后没有一个观众马上立场,都是坐在那里听片尾曲《菊花台》,歌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听不重要,反正,大家都在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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